儀器儀表門戶儀商網訊,近日,北京市政府印發實施《關于新時代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推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簡稱“科創30條”),將為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提供更大改革動力。
“科創30條”以增強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動力為主線,聚焦北京市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,分五部分提出30條改革措施,即加強科技創新統籌、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、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、深化科研管理改革、優化創新創業生態,共涵蓋30條改革措施,簡稱“科創30條”。
其中,在第四部分“深化科研管理改革”中,第20條明確表示“放寬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標準”,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,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,采用特事特辦、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,可不進行招標程序,縮短采購周期;對獨家代理或生產的儀器設備,按程序確定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增強采購靈活性和便利性。簡化科研儀器設備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流程,對符合功能要求、技術參數標準的儀器設備,可一次性集中提出申請,由主管預算單位歸集后向市財政部門申報。

在去年7月份,國務院發文明確要求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。根據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》,其中明確,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,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,采用特事特辦、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,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,縮短采購周期;對于獨家代理或生產的儀器設備,按程序確定采取單一來源采購等方式增強采購靈活性和便利性。
因此,在項目流程管理方面,北京“科創30條”強調要松綁減負,增強獲得感。推進科研管理“四個簡化”:
1.簡化項目申報流程,實行項目材料網上報送和“一次報送”。
2.簡化評估檢查流程,針對關鍵節點實行“里程碑”式管理。
3.簡化儀器設備采購流程,變更政府采購方式,可一次性集中提出申請。
4.簡化進口樣品通關程序,允許進口樣品以臨床試驗(項目)或年度為單位發放批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