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隨著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八十六號主席令,公布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〉、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〉的決定》,對儀器儀表行業也產生了影響。據悉,此次發布的法規中,取消了制造、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的審批事項。
根據這一決定,為做好相關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17年12月28日起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不再受理制造、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申請。對2017年12月28日前已經受理但尚未完成的,依照《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許可實施辦法》第三十九條、第四十條等規定終止辦理。
二、取消制造、修理計量器具許可后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當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》第十八條的規定,依法對制造、修理、銷售、進口和使用計量器具,以及計量檢定等相關計量活動進行監督檢查。
據悉,計量法修訂被列入2015年一類立法計劃項目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質檢總局要配合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法制辦深入開展立法調研,加強立法評估、論證,找準立法的重點難點,切實增強法律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,既要加快立法進度,又要保證立法質量。
質檢總局助力提高我國質檢水平,為我國產品質量標準化建設添磚加瓦。同時也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、助推企業提高產品質量水平,發揮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作用。